简论国家、政治制度与社会公共治理
2020-02-10 16: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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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国家问题是一个始终没有在理论上彻底搞清的问题。有关国家与国家政权、公共事务以及治理等等许多根本性的问题,既没有在理论上搞清,在实践上更是异常混乱。甚至于在国家问题上至今仍然坚持一些不符合文明价值的理念。在我们这个全球化的时代,继续坚持一些错误的国家观念,必将给社会生活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经典马克思主义有关“国家”问题的理论解释,体现在 《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哥达纲领批判》、《法兰西内战》以及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中。马克思主义固然强调“阶级与阶级斗争”的重要性,但是,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所谓的阶级斗争决不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暴力革命,而是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消除阶级差别和阶级剥削。马克思通过巴黎公社的经验,认为——需要建立起一个能够使得工人阶级获得劳动解放的政府。这才是巴黎公社给予劳动者阶级的根本启示。

毫无疑问,国家是产业分工与社会各个不同阶级的政治追求的产物。但是,国家决不是始终以暴力方式进行统治的结果。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需要是国家产生的重要条件,而产业分工的发展与创新是国家进行公共治理的最重要的侧面。

在对于马克思主义有关国家观点的继承中,列宁的国家理论,把阶级与阶级斗争的观念简单化和简单化。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强调了——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而具体的压迫手段,就是体现在国家工具即军队、监狱、银行等等方面。事实上,列宁把经典马克思主义有关国家的观点极端化和简单化了,根本没有认识到国家在人类的整个社会分工中的真实地位和作用。在中国,毛泽东基本继承了列宁的国家观念,始终从暴力的角度理解“阶级斗争”,并且在“以阶级斗争为刚”的观念指导下从事政治实践。这便是中国的“以阶级斗争为刚”的1949年10月—1976年10月,这个时代可以称为是“毛泽东时代”。必须指出的是,列宁和毛泽东在理论科学的方面都严重偏离了经典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问题的观念。因此,无论是前苏联还是中国1949—1976年的社会实践方面,都直接造成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社会灾难。因此,对于中国来说,认真研究和回归经典马克思主义有关国家问题的科学观点,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在理论上也是一个当务之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对于中国走好21世纪乃至更长远的未来社会发展之路,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显然,中国有必要从理论重新科学阐述有关国家、阶级、政党等等一系列政治概念。因为对这些政治概念与政治问题认识不清或者认知错误,就将会继续严重影响到我们社会的正常的运作和治理。

在中国历史上,以今天的河南省为主要领地的商朝(约公元前1600年—约公元前1046年),便实行的是分封制,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周朝通过牧野之战灭商后,只是继承商朝在政治上的分封制而已。同时,周朝天下还分封了商朝帝王的一些后裔。

绵延了近800年的周朝(前1046年—前256年)在政治体制上仍然实行“分封制”,周灭商后,把属地与同居民一同封赏给直系亲属、王室子弟和功臣,而且,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必须服从和执行周天子的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以在名义上维护周天子的政令和法令的统一性。到东周开始,诸侯国的实力日益强大,周天子在事实上被架空,客观上形成了“战国”局面。

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而统一,快速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以家族皇权为基础的专制型的中央集权王朝。此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质不完全相同。商周时期绵延上千年的分封制瓦解,代之为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无论是商周王朝的“封建制”,还是秦朝之后的“郡县制”,一方面,都以家庭或者家族为核心的组织体系;一方面,都无法形成对于社会生活的良好的基层民主和法治秩序。所以,分封制和郡县制均是以一个庞大的家族为背景的政治体系,只是外在的表现形式有所差异而已。但是,由于前者能够给予各个诸侯国的很大程度上的自治权,从而直接导致出现了诸子百家争鸣的文化、科技大繁荣的局面,而自秦朝推行郡县制之后,华夏民族便再也没有出现文化、科技的繁荣局面。由此可见,分封制要比郡县制更加有益于社会的发展与繁荣。

中国自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开始到20世纪结束,事实上从来没有树立起关于国家的正确的理论观念,而在实践上也没有能够打造出一种旨在服务于民众的政府体系。一句话,我们这个华夏民族,在数千年的历史中,从来没有存在过一种良好的政府系统。当然,在历朝历代的中国,存在着无数位所谓的“清官廉吏”,这些人在皇权专制统治之下,致力于为民众般一些好事,并且得到人们的称颂和赞美。在文化上,中国的民族文化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明君、清官、顺民的意识。

而且,中国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中,从来没有过民众的自发的或者有组织的选举活动。朝代的更迭都是依靠军事暴力(即农民组织起来造反),在同一个朝代内部,皇权的继承和更迭都是依靠长子世袭制,或者继承人之间的暴力和阴谋。

在20世纪初,孙中山先生为中国设计过“五权宪法”的政治制度,这是一种伟大的设计。“五权宪法”是孙中山先生1906年首先在《民报》(日本东京出版)创刊纪念会上提出,1924年在《五权宪法》讲演中作了具体阐述。“五权分立”将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这五种治权分别由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院独立行使,以防止政府之专权;而同时将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由人民掌握,实行“权能划分”。五权宪法借鉴欧美国家宪法的“三权分立”原则,结合中国古代特有的考试、监察二权而成。孙中山先生认为,五权宪法的五权制度的宪法原则,可以补救“三权宪法”的三权制度的宪法原则的不完备之处,从而使五权宪法成为实行民治的根本大法。 

在孙中山先生逝世后,这种设计落实在中华民国的1946年的制宪精神中。1946年的中国,刚刚结束长达8年的抗日战争,内部有拥有重要的军事武装力量并且咋国际上得到前苏联直接支持的共产党的存在,当时的共产党以陕西的延安为指挥中心,国民党和共产党自1946年初便展开内战,这场内战一直持续到1949年10月,是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内战。因此,中华民国政府试图在1947年执行的宪法根本无缘在中国大陆得到执行。

20世纪中华民族在政治上的一大进步,即是政党取代了家庭(家族)皇权,由家天下进步到党天下,这是20世纪中华民族在政治上的一场进步。

可以说,人类自从在地球上开始生活起,还从来没有存在过一种理想中的国家形态。在世界范围内,一般说来,人们把现有的世界上的国家划分为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两大类。事实上,中国是一个在政治上极其复杂的国家,用“民主”或者“专制”两个简单的政治词汇,无法真正描绘中国的政治景象,也无法揭示中国政治的实质特点。

对于中国而言,继承孙中山先生设计的“五权宪法”的制度遗产,并且甄别和借鉴欧美国家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成果,这些都是21世纪中国政治文明升华的有益的因素。中国迫切需要进行一场政治文明的升华和政治制度的改革、调整与修正。着一点如果做不好或者根本不去做,那么,21世纪中华民族的文明事业注定不会赢得成功,也不会达到预期的目的。一个民族社会的美好状态,建立在基于当下的文明行动的基础上。如果当下的行动不符合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或者违背社会文明发展,那么,这个民族社会的未来就注定不会美好。因此,老子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启迪中华民族必须在各种现实的实践和行动中符合人类文明的根本要求与实质方向。

全部中国历史都在告诉我们,中华民族决不能够丧失21世纪。历史上,直到20世纪,我们这个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从国家意义上说,是一个在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方面极不成功的民族国家。中国已经没有资格丧失21世纪,如果在21世纪仍然不能够实现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那么,中华民族这个古老的民族,真可能会被永远钉在劣等民族的耻辱柱上。

在21世纪,中华民族必须有智慧创建出一种超越传统的以欧美各国为典范的民主国家的政治制度。多党制、三权分立、选举制——这些事欧美民主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面貌。

中华民族必须完成一场对于国家政权认识的文明升华。这样,才对于创建一种伟大的政治制度有益。在21世纪,中华民族迫切需要创建出一种独创性的优秀的政治制度,由此才能够打造出一个伟大国家和美好社会,最终才能够成就中华民族为世界民族之林中的伟大民族。

中国应该创建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在政治上,这是中华民族必须得到良好解决的大问题。否则,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国家,不仅无法及时而公平的化解社会基层面临的种种问题,也无法及时和有效地处理好大政方针与复杂的外交问题。

21世纪,中华民族的政治文明升华必须“始于足下”。然而,首要的条件是必须涌现出一大批杰出且伟大的政治家群体。因为任何社会任务的实现,都首先要由一大批人才来完成。而培育中华民族(大陆部分)全体民众的良好的民主与法治意识和政治文明观念,仍然是一项需要从头开始的工作。

在21世纪,拥有14亿人口的中国,在政治文明的进步方面,尤其是咋政治制度的设计上,以下几点是至关重要的条件:1、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合理分工;2、设计崭新的政党制度;3、创建行之有效的选举制度;4、政治与文化两个方面的紧密结合;5、富于创新活力的企业制度的支持和配合。可以说,上述五个方面,是中华民族在21世纪完成政治文明升华的关键条件。

总之,中国迫切需要创建伟大的政治制度与政治文明。由此,中华民族文明事业才能能够得到顺利前行和持续发展。

当下,中国正在饱受源自于武汉的肺炎疫情的折磨。一方面,中华民族必须依靠医学科学的方法治愈这场瘟疫。另一方面,整个中国社会也必须通过这场瘟疫而得到文明程度的提升。

我要再次深情的沉吟:让我们珍惜中华民族吧!!!

徐国进

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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